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高中教师(正式事业编制)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也是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一。
近年来,泗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合作办学,激发办学活力,积极引进南通、泰州、苏州等教育发达地区优质资源,奋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县教育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鲜明态势。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 8 所、中职 3 所、初中 20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7 所、小学 23 所、幼儿园 103 所,在校生 21.2 万人、在校教职工 1.3 万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上述范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起始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算起),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关。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 2024年3月20日9:00—3月27日12:00 |
资格初审时间 | 2024年3月20日9:00—3月27日16:00 |
陈述申辩时间 | 2024年3月20日9:00—3月27日20:00 |
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 | 资格复审地点 |
2024年3月29日9:00-16:00 |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待通知) |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个人《大学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2022、2023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NTCE的考生,须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报考高中学科教师资格证;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为准)。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采取演课与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沟通思维能力、教学理念、职业发展潜质等综合素质。报名成功人员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考察合格人选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开选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泗洪县“大湖英才”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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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洪县委人才办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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